甘肅省隴南徽縣:禁止煤炭運輸車輛駛入城區(qū)
作者:1180發(fā)布時間:2018-04-27
4月26日電 為有效防治大氣污染,改善大氣環(huán)境質量,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縣委、縣政府的統(tǒng)一部署,嚴禁煤炭運輸車輛進入徽縣城區(qū)道路通行。
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1、從2018年4月28日零時起,全天禁止煤炭運輸車輛駛入徽縣城區(qū),持有煤炭運輸車輛通行卡和一級煤炭交易中心配送車輛除外。
2、過境車輛可經金徽大道、袁灣隧道通行。
3、煤炭運輸車駕駛人擅自駛入城區(qū)通行的一律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,對違法駕駛人依法從嚴處罰。
4、公安交警部門將在銀杏初中校門口、東關袁灣隧道東口、水陽牟壩等交通違法抓拍點定點檢查,并結合流動巡查、電子抓拍等方式,依法嚴管煤炭運輸車輛駛入城區(qū)通行。
5、本通告自2018年4月28日零時起執(zhí)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