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標準水泥初凝和終凝時間是如何規(guī)定的?測試方法怎么樣?
作者:佚名發(fā)布時間:1970-01-01
在工廠散裝水泥取樣以同一水泥廠、同一標號的水泥不超過400t為一取樣單位。水泥試樣應從不同堆放部位的20袋水泥中各抽取約1kg,共20kg。取樣時不必將袋拆開,可用取樣器從袋角的縫口插入后拔出的方法?;靹虻脑嚇臃殖蓛傻确?。一份進行試驗,另一份置于潔凈而又防潮的容器中密封保管3個月,以備有疑問時提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關(guān)進行復驗或仲裁。
水泥試驗條件規(guī)定如下:試驗室溫度應為17~25℃,相對濕度大于50﹪;養(yǎng)護箱溫度為20±1℃;水泥試樣、標準砂、拌和水及試模的溫度均應與試驗室溫度相同;試驗用水須為潔凈的淡水。
(1)國家標準規(guī)定水泥初凝時間不得早于45min,一般為1~3h;終凝時間不得遲于12h,一般為5~8h。
(2)測試方法是在水泥中加入標準稠度的用水量,制成凈漿試模,由加水時起,至凝結(jié)時間以測定儀的試針沉入凈漿中距底板0.5~1.0mm的時間為初凝時間,至試針沉入凈漿中不超過1.0mm的時間為終凝時間。